馬後炮
  □馬志海
  中國的育兒經,傳統上非常強調對孩子的管教,“子不教父之過”,認為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如果缺少強力的管教和約束,會產生非常嚴重的後果。然而無數經驗表明,過度管教,效果往mSATA往適得其反,甚至許多毛病恰恰是管教出來的。比方說事無分巨細,統統一二三四以條文約束,不給孩子任何自由空間,結果是:孩子的“活思想”就是如何鑽管制的空子,“陽奉陰違”就成了常態。
  話題延伸到社會和行業管理的方方面面,尤其是上級對下級、行業主管部門對業務單位的管理,這種“家長制”的觀念也是無所不在,結果就是按下葫蘆浮起瓢,越管麻煩越多,越管問題越大。比如房地產說,醫療衛生主管部門對醫院的管理就很有這種“家長制”的味道。
  報載,衛計委下發的“二、三級綜合醫院醫療服務能力標準”征求意見稿引發爭議。該標準擬在醫院“服務質量”一節,對患者死威剛記憶體亡率作出規定。儘管衛計委相關負責人指出,死亡率指標是行業平均水平的客觀數據,但仍然遭遇輿論質疑。
  趨利避害是人的天性,這麼一個有悖常識的規定,很容易推測出可能引發的一系列負面效應。已有業內人士推測,如若相關規定正式出台,有可能發生的幾種情況:比方說對專治危重病患者的醫生和醫院非常不公平,也很有可能把危重患者置於危險境地,因為想達到條例的標準,只要不讓患者死在醫院就可以了,這就有可能逼迫醫院為了死亡mSATA率達標,拒收過多的危重病人。另外一方面,為了這個死亡率能夠達標,也有可能把是否住院處在兩可之間或完全不需要住院治療的患者收進醫院,由此會造成醫療資源的浪費。此舉還可能加劇醫患衝突,醫院和醫生在死亡率達標壓力之下,可能會產生危重患者該收治不予收治,該住院不予住院的情況,甚至出現在病人快不行了的時候被勸出院的現象,如此一來,本就緊張的醫患關係勢必更加走向勢同水火。
  雖然是推測,但根據以往的經驗,類似情形早就被許多事實驗證過,比如說藥太貴,於是主管部門規定最高限價,結果卻造成藥企乾脆不再生產便宜mSATA的藥品,再比如解決以藥養醫,又是主管部門規定了醫院加價不得超過15%,結果根本性問題不解決,藥價不僅沒降下來,醫院的收入又成了問題。
  其實規定醫院患者死亡率這件事兒,不僅專業人士認為不妥,就連患者也覺得非常不靠譜,這其實就很能說明問題:與其說管理部門不專業,不如說是管理部門太過相信自己的管制能力和水平。他們從來不會檢討,其實有許多問題根本就是他們管出來的。  (原標題:“規定死亡率”是按下葫蘆浮起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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