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位於江北的重慶雲日產業集團年會上,三名員工分別為自己家屬贏得了一輛轎車。同時,董事長黃子華承諾,要在五年內讓婚禮道具絕大部分待在公司的員工開上車。
  黃子華表示,公司已經以這種形式發出了9臺車,而在春節後的一年時間里還將發京站美食出約10臺車。
  員工認可預防癌症心得發車給家屬
  曾金燦在雲日產業集團工作餐飲設備了幾年,現在在雲日人力資源部負責招聘員工。他是昨天領取轎車的三名員工中的一員,“由於是經理級,我可以最高選15萬元的汽車,於是選了長城哈弗H6,自己貼了點錢。”
  曾金燦家住璧山,由於工作忙碌有時半個月才能回家一次,加之工作表現突出,對公司忠誠,因此獲獎。其他兩名員工周春霞和劉平買屋瀾分屬項目和辦公室業務科室,他們獲得了雪佛蘭轎車和菲亞特汽車。
  為何將車發給家屬?黃子華說,員工的努力離不開家庭支持,發給家屬則更能得到他們的認可。
  實驗兩種激勵方式
  黃子華在人力資源界已經有著一定名氣,而發車給員工或者員工家屬正是“獎勵前置”和“心理契約”兩種激勵方式在公司的實驗。
  按照黃子華的說法,“獎勵前置”指在企業員工乾出一番成績之前進行獎勵,以充分激發員工積極性,開發最大潛能,而“心理契約”則主要考察員工對企業的忠誠度和企業對員工的關懷度。這兩項激勵內容都屬於潛質激勵,在一些大型的公司已經得到了推廣。
  去年7月入職的員工郭亮就表達了自己羡慕的心情,“現在第一件事是要學車,拿到駕照。”
  領了車跑了怎麼辦?
  不過,如果員工領了車跑了怎麼辦?黃子華表示,雖然轎車產權人是獲獎員工的家屬,但企業和員工另簽有合同,要求員工在企業服務5年後才能完全擁有轎車所有權。
  黃子華坦言,正如一些新興科技企業允諾給員工的期權,必須在一段時間後才能兌現一樣,他們只不過是把這種期權變成了實物,可以更好地激勵普通員工的工作熱情。
  重慶晨報記者 周意立  (原標題:年會上,企業沒給員工發錢
反而給員工家屬發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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